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10-16 09:41:16
采购项目编号:
441402-201710-332001-0013
采购品目:水污染治理服务
预算金额:
153,04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卓汉涛
项目经办人:黄平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的委托,对其 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402-201710-332001-0013
四、PPP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①41 个行政村新建42 套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处理总规模为1476.99m3/d; ②选点自然村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200~DN300,共37810m(纳污范围内包含42 个自然村); ③总投资为571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100万元),总工期约12个月。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规模技术指标见表所示。 项目建设经济指标表 序号 序号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人)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m3/d) 处理工艺代号 1 城北镇 1 明阳村 第17、18、19 组 200 14.08 1 2 岭上村 五一组 400 28.16 1 3 扎上村 第六组 400 28.16 1 4 扎下村 显坑村 300 21.12 1 5 黄留村 第十三组 600 42.24 1 6 干光村 洋坑小组 160 11.26 1 7 干才村 上郭村下郭村竹园村厂头村 350 24.64 1 8 玉水村 玉水村 200 14.08 2 9 古洲村 上坑村 250 17.60 1 10 新田村 三乡寨二点一组 300 21.12 1 11 杨文村 第8、9 组 400 28.16 1 12 中村 第4、5、6、7、8 组 560 39.42 1 2 金山街道 13 月梅村 草塘村 500 35.20 1 14 周溪村 第1、2、3、4、5、6 组 1300 91.52 2 15 龙丰村 第一组 250 17.60 2 3 长沙镇 16 澄滩村 滩下片1、2、3、4、5、6 小组 1000 70.40 2 17 下罗村 第六村小组 920 64.77 2 18 上罗村 楼寨、排子上 400 28.16 1 4 三角镇 19 宫前村 第1、2、3、4 组 900 63.36 2 20 梅塘村 第3、4、5、6、7 组 750 52.80 2 21 泮坑村 第11、12 组 400 28.16 1 5 西阳镇 22 龙坑村 第十、十一对 1500 105.60 2 23 莆蔚村 赵一、赵二组 600 42.24 1 24 将军阁村 第5 组 300 21.12 2 25 赛仁村 橄下村 700 49.28 2 26 龙岗村 第5、6、7 组 500 35.20 2 27 新联村 刘屋、苏茅窝,下岗,陂唇,高排,仙花,竹隆,凹山,凹下,徐屋,上圳,井子坑,丰山下 1200 84.48 2 6 西阳镇 28 江子上村 第四组 150 10.56 2 29 太平村 井头村、澄岗岭、桥头小组 800 56.32 2 30 鲤溪村 第九组 100 7.04 1 31 直坑村 直坑片 500 35.20 2 32 申渡村 申坑片 800 56.32 1 7 西阳镇 33 嶂下村 嶂下村 300 21.12 2 34 明山村 板盖坑 200 14.08 2 35 白水村 杨梅坑 50 3.52 2 36 桃坪村 油坪村 140 9.86 2 8 西阳镇 37 北联村 蓼子坝 250 17.60 2 38 塘青村 青草铺 250 17.60 2 39 双黄村 下黄坑 400 28.16 2 40 秀竹村 秀村 250 17.60 2 9 西郊街道 41 桃西村 第八组 250 17.60 2 42 桃西村 村委旁 1200 84.48 2 注:处理工艺代号1:“MBBR(厌氧+好氧)+IAF(好氧)”A-O 一体化预处理生化工艺+预埋微生物垂直流人工湿地工艺; 处理工艺代号2:“活性污泥法+MBBR 悬浮填料”复合的一体化地埋式生化处理工艺。 2、项目总投资 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为5716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估算为5620万元,建设期利息96万元,贷款宽限期1年。 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DBOT运营模式,即由梅江区政府授权区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政府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由社会投资人与区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政府方也可以不出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履行建设项目业主职能;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项目的移交等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为盈利,其中2016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考核承担融资任务的成员。 3、企业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4、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五大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注册的设计、施工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申请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请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份,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联合体加盖牵头人公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法人身份证除外)核验后退回): 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2.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6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7施工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8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9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10省外设计、施工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2.12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并签字); 2.13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2.14本项目报名登记表; 上述报名资料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亲自携带相关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10月 17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 11月 07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工会大厦12楼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
传真:0753-2251923 | 邮编:514021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
传真:0753-2196657 | 邮编:514000 |
(四)财政部门: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报名登记表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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